據(jù)相關征求意見內容顯示,條款修訂擴大保障范圍,如刪除了三者險種“被保險人、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,保險人不負責賠償”的責任約定,使車險條款更加人性化。在附加文件的修訂上,編寫了免責事項說明書,增加投保人手書內容。還刪除了保險單中“次日零時生效”的約定,以滿足消費者對商業(yè)車險保單“即時生效”的需求。
遵守合法、合理、通俗性原則
多家保險公司內部人士表示,這次行業(yè)示范條款主要是在2012版基礎上修訂。
修訂的內容主要有三方面:一是對2012版示范條款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;二是編寫了免責事項說明書,增加了需要投保人手書確認的內容;三是優(yōu)化單證體系,修訂了投保單、保險單行業(yè)范本,并設計了方便消費者隨身攜帶的保險憑證。
車撞自家人保險也要賠
對此修訂,中保協(xié)解釋稱,考慮到家庭成員也存在財產不混同的情況,并且駕駛機動車故意造成家庭成員傷亡是犯罪行為,會受到刑事法律制裁,因此刪除了三者險種“被保險人、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,保險人不負責賠償”的責任約定,增加三者險的賠償責任,使車險條款更加人性化。
此外,在條款修訂方面,還進一步理順條款機制,以減少司法審判中的爭議。如部分公眾認為,“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事項之間存在矛盾”。因此,在條款總則部分、責任免除部分分別對保險人承保責任范圍,保險責任和出位責任的關系作進一步明確約定,強調保險人承保風險的范圍,即“對保險責任范圍內,且不屬于免除保險人責任范圍的損失或費用,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,按照承保險種分別承擔保險責任”。 近年來,圍繞車險生效時間的糾紛時有發(fā)生。中保協(xié)表示,實踐中曾出現(xiàn)駕駛人在辦理保險手續(xù)當日發(fā)生事故,因保險合同未生效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而引發(fā)爭議。針對此情況,此次修訂刪除了保單中“次日零時生效”的約定,以滿足消費者對商業(yè)車險保單“即時生效”的需求,由保險公司根據(jù)實際出單時間填寫,從而減少因生效時間滯后所產生的爭議。
除了擴大保障范圍、理順條款機制、理順條款文字等,《示范條款》在附加條款方面也有新規(guī)定。
根據(jù)《保險法》第17條規(guī)定,保險公司應履行免責事項明確說明義務,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,該條款不產生效力。“由于各保險公司執(zhí)行的標準不統(tǒng)一,效果不理想,在多數(shù)情況下未能很好地幫助投保人理解條款內容。另外,保險公司難以舉證其是否明確履行說明義務,容易因此與投保人產生保險糾紛。
為減少這方面的法律糾紛,擬定的《示范條款》編寫了“商業(yè)車險免責事項說明書”,對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約定進行了集中表述,并對條款中容易引致歧義的內容進行解釋。在免責事項說明書的開頭,用禮貌用語詳細介紹了保險合同設置免責條款的原因、免責事項說明書的主要內容以及保險公司履行說明義務的方式方法。而在免責事項說明書尾部,印制了“投保人聲明欄”。
參照銀行業(yè)和證券業(yè)的通行做法,增加了投保人手書內容、簽字確認欄。消費者在該免責事項說明書上簽名并手書有關內容的,將作為保險公司證明自己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的初步證據(jù)。
(編輯:馬麗麗)